- 主旨:桃園市婦女館增建營運移轉(ROT)案公聽會紀錄
- 依據:促參法第6條之1第2項及促參法施行細則第31條規定辦理。
- 事由:桃園市作為國門之都,是台灣連結世界的樞紐,作為女多於男的城市,對女性之權益更為照顧及重視。桃園市婦女館鄰近桃園火車站後站,位於桃園區延平路147號,為地上4樓、地下2樓之建物,包含A、B兩棟建築物,B棟即為國際演藝廳,亦可增進國際交流性,係為當地指標館舍。現行促參案契約期間至115年1月4日,為能銜接新促參廠商及重新評估市民需求瞭解地方意見,特於113年12月3日下午2時於本市婦女館舉辦公聽會。
- 旨案會議紀錄如附件。
會議聯絡人:陳小姐(03-3322101轉590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