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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新住民友善社區遴選

  • 上版日期:114-05-08

鼓勵本市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、里辦公處等單位,及依法設立(備)案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,持續推動新住民友善服務措施,營造新住民家庭友善生活環境,並獎勵及支持新住民持續投入各項社會服務工作,喚起社會大眾對新住民各項權益及服務之重視,打造多元文化友善社會。


  • 表揚遴選標準及內容:
  1. 推動多元文化宣導。
  2. 提供新住民具體服務措施。
  3. 強化網絡資源連結。
  4. 提供或建置多國語言文宣資訊。
  5. 鼓勵新住民參與決策機制。
  6. 積極培力新住民。
  7. 提升新住民社會參與機會。
  8. 其他友善創新作為或特色服務。


  • 參與單位:
  1. 本市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、里辦公處等單位。
  2. 本市或中央機關依法設立(備)案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。


  • 參加遴選應備文件 (1式6份,彩色列印裝訂成冊):請參閱下方遴選計畫。


  • 報名方式:
  1. 參選單位於今年度8月1日(五)前,免備文逕送相關執行成果及佐證資料等,逕送至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新住民事務科(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,並請電話確認03-3322101#5914、5915),另將執行成果及佐證資料等成冊資料電子檔案(PDF檔,需與紙本相同,檔名設為:參選社區名稱)以電郵傳送至ty.new.immigrants@gmail.com,抬頭請註記:參加新住民友善社區遴選。(紙本資料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;紙本及電子檔資料均完備後,視為送件成功)。


  •  獲獎通知方式:
  1. 新住民友善社區獲選後,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受獎單位,並於接到通知5日內,將得獎感言之電子檔案(word檔)及清晰照片3張(jpg檔,檔案大小盡可能高於300KB或以原始相片檔案為優先),以電郵方式傳送至ty.new.immigrants@gmail.com(抬頭請註記:○○新住民友善社區得獎感言)逾期將視為放棄獲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