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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年桃園市孕婦自費疫苗補助計畫
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婦幼發展局

給寶寶最早的保護,從孕期開始為降低未滿6個月嬰兒感染呼吸道疾病而導致重症與住院風險,桃園市政府推動「好孕3+1」孕婦自費疫苗補助計畫,透過孕期接種疫苗,使母體抗體傳遞給胎兒,讓新生兒一出生就有保護力,守護寶寶健康成長。

一、補助期間

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。

二、補助疫苗與金額

●須至本市合作醫療院所接種,由醫療院所統一向本局申請

(一)孕婦百日咳混合疫苗(Tdap)

  1. 對象:設籍桃園市或配偶設籍桃園市且尚未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孕婦。
  2. 接種週數:懷孕28至36週。
  3. 補助金額:每案補助1,800元。

(二)孕婦呼吸道融合病毒疫苗(RSV)

  1. 對象:設籍桃園市或配偶設籍桃園市且尚未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孕婦。
  2. 接種週數:懷孕28至36週。
  3. 補助金額依胎次別:
  • 第1胎:1,800元
  • 第2胎:4,000元
  • 第3胎以上,或身心障礙者、中低收入戶:最高補助7,680元。

三、應備文件:

(一)設籍桃園市之孕婦

  • 現戶戶口名簿正本或近3個月內之戶籍騰本影本
  •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孕媽咪健康手冊。
  • 申請RSV疫苗者,如屬身心障礙或中低收入戶,請另備相關證明文件。
  • 醫療機構開立之診斷證明書(當次懷孕為多胞胎所需證明文件)。 

(二)配偶設籍桃園市且尚未取得身分證之孕婦

  • 現戶戶口名簿正本或近3個月內之戶籍騰本影本 。
  • 居留證影本。
  •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孕媽咪健康手冊。
  • 醫療機構開立之診斷證明書(當次懷孕為多胞胎所需證明文件)。 

四、注意事項:

  • 孕婦呼吸道融合病毒疫苗(RSV)接種前,至少有4次產檢之紀錄(當日可列入計次) 。
  • 實際施打及補助情形,請洽詢合作醫療院所確認。

 

  • 詳細合作院所如清冊。
  • 諮詢專線:03-3322101分機5906至590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