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寶寶最早的保護,從孕期開始為降低未滿6個月嬰兒感染呼吸道疾病而導致重症與住院風險,桃園市政府推動「好孕3+1」孕婦自費疫苗補助計畫,透過孕期接種疫苗,使母體抗體傳遞給胎兒,讓新生兒一出生就有保護力,守護寶寶健康成長。
一、補助期間
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。
二、補助疫苗與金額
●須至本市合作醫療院所接種,由醫療院所統一向本局申請
(一)孕婦百日咳混合疫苗(Tdap)
- 對象:設籍桃園市或配偶設籍桃園市且尚未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孕婦。
- 接種週數:懷孕28至36週。
- 補助金額:每案補助1,800元。
(二)孕婦呼吸道融合病毒疫苗(RSV)
- 對象:設籍桃園市或配偶設籍桃園市且尚未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孕婦。
- 接種週數:懷孕28至36週。
- 補助金額依胎次別:
- 第1胎:1,800元
- 第2胎:4,000元
- 第3胎以上,或身心障礙者、中低收入戶:最高補助7,680元。
三、應備文件:
(一)設籍桃園市之孕婦
- 現戶戶口名簿正本或近3個月內之戶籍騰本影本 。
-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孕媽咪健康手冊。
- 申請RSV疫苗者,如屬身心障礙或中低收入戶,請另備相關證明文件。
- 醫療機構開立之診斷證明書(當次懷孕為多胞胎所需證明文件)。
(二)配偶設籍桃園市且尚未取得身分證之孕婦
- 現戶戶口名簿正本或近3個月內之戶籍騰本影本 。
- 居留證影本。
-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孕媽咪健康手冊。
- 醫療機構開立之診斷證明書(當次懷孕為多胞胎所需證明文件)。
四、注意事項:
- 孕婦呼吸道融合病毒疫苗(RSV)接種前,至少有4次產檢之紀錄(當日可列入計次) 。
- 實際施打及補助情形,請洽詢合作醫療院所確認。
- 詳細合作院所如清冊。
- 諮詢專線:03-3322101分機5906至590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