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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115年月經平權推廣行動計畫 「每一個月,都值得被理解」短影音徵件

報名日期:115-04-28~115-05-24


一.計畫緣起:

在我們熟悉的日常生活中,月經經驗長久以來被忽視、被沉默,卻真實地存在於無數女性與生理女性者的生命之中——她可能是在通勤途中默默忍受不適的上班族,也可能是在校園中因缺乏資源而感到不安的學生,或是在不同文化背景中面對經期禁忌的新住民。這些未曾被充分述說的經驗,構成了城市中隱而未顯的一部分,也映照出性別議題仍待被理解與回應的現實。我們相信,讓月經被正視、被理解,是邁向性別平權的重要一步。透過教育的推廣與公共空間的實踐,讓更多人認識月經、消除污名,並營造友善且支持的環境。邀請你一同關注這些日常中真實存在的身影與需求,讓月經不再是難以啟齒的話題,而是能被自然談論、被妥善照顧的生活一部分,讓每一段經歷都被看見,也讓城市因此更加溫柔而完整。

二.辦理單位:

(一)主辦單位: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

(二)協辦單位:桃園市北區婦女中心、南區婦女中心、婦女培力中心

三.計畫目標

(一) 推動市民參與月經平權行動,打破傳統性別角色侷限,透過短影音創作參與經期平權對話。

(二) 提升月經議題公共討論能見度,營造跨性別對話場域。

四.活動名稱:「每一個月,都值得被理解」

五.參與報名對象:桃園市民18歲以上

六.徵件時間:即日起至115年5月21日(四)止。

七. 徵件主題:打破月經汙名,深化性別教育。

八.投稿方式:

一) 拍攝一支3分鐘以內影品之原創作品,上傳至YouTube,並提供網址。

二) 提供打破月經汙名,深化性別教育,簡述作品創作動機(50~100字以內)。

三) 請備妥以下資料: 

    1.影片原始檔案(提供YouTube連結)。

    2.作品簡介(50~100字以內)。

    3.拍攝者聯絡資訊。

    4.授權同意書及參賽切結書(下載附件,簽名後上傳)。

四)如有報名資料未齊者,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參賽者於限期內補正,未於期限內補正者或補正不全者,本局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。 

九.徵件內容及規格

一)影片主題:影像述說身體的故事,用理解照亮月經的日常。以「月經平權」為核心,呈現不同生命經驗中與月經相關的真實樣貌與感受,關注其在生活、文化、教育與公共空間中的處境與需求,鼓勵從性別視角出發,重新理解身體經驗,打開對話,消弭污名,讓月經成為可以被看見與討論的日常議題,拍攝主題面建議如下:

   1.日常與身體──呈現月經在生活中的各種樣貌,包含身體感受、情緒變化與自我照顧的經驗。

    2.空間與友善──聚焦校園、職場與公共環境中的月經需求與支持,想像更友善的生活空間。

    3.經驗與聲音──紀錄個人或群體面對月經議題的真實故事,包含成長歷程、文化觀點或代際差異。

    4.行動與倡議──呈現推動月經平權的實踐與行動,展現從理解到改變的可能。

二)影片形式:

    1.拍攝形式不限(劇情、紀錄、動畫、實驗等皆可)。

     2.類型不限(獨白、訪談、觀察、行動紀錄等皆可)。 

     3.鼓勵創意詮釋與個人風格呈現。

(三)影片長度與規格 

    1.影片長度:3分0秒~5分0秒為限。

     2.解析度:1920×1080(Full HD)以上。 

     3.規格:橫式(16 : 9製作),影音輸出格式為 avi 、 mov 、 mp4 、 mpg 等MP4 或 MOV 檔案。

     4.字街:需含中文字街(若以客語、台語或其他語言表達,字街應為中文)。 

     5.不得運用非經授權或有版權之影片、音樂、圖文資料等,若經檢 舉或經主辦單位查出侵權,依規定立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。

     6.同一影片不得重複投稿參加,例如已獲得國內外獎項之作品,或 該作品正參與其他類似競賽或已由營利、非營利單位或由其他政 府部門出資或使用其相關補助經費製作之影片(包括自製、委製、 外製),經查獲將取消參賽資格。

十.評選方式 

一) 評分標準 

評選項目

評選內容

占比

主題契合度

是否切合「桃園女性的足跡與故事」主題,能夠展現地方女性特色 與精神。

30%

性別元素結合性

是否從性別視的切入,展現女性經驗、處境或挑戰,具備性別察點。

20%

影響力與傳達

是否具備社會性、啟發性,能引發察眾對性別與地方議題的思考或行動。

15%

故事性與情感

是否具有清楚的敘事結構或情感張力,能引起共鳴。

15%

創意與表現

表現手法是否具有創意、風格是否鮮明,具原創性與察點。

20%

十一. 獎勵方式:

本活動將評選優秀作品頒發獎金及獎狀,並擇優公開展示與運用。獎勵如下:

獎項名稱

名額

獎勵內容

首獎

1名

獎金新台幣30000元整+獎狀乙紙

貳獎

1名

獎金新台幣20000元整+獎狀乙紙

參獎

1名

獎金新台幣10000元整+獎狀乙紙

佳作

5名

獎金新台幣2,000元整+獎狀乙紙

十二.  評選方式: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邀請桃園市政府性別平等會委員及影像界專家3人共同組成評選小組,確立評選標準,包括主題掌控、創意表現、影片品質等面向等後,透過網站、社群媒體公告徵件方式,收件截止後並由評選小組進行評選,公布入選影片,並放置於婦幼發展局臉書影片專區,供民眾觀看並留言。

十三.  注意事項 

(一)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於本次徵件辦理及後續推廣用途內,得蒐集、 使用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,並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規定妥善管理,不另作其他用途。 

(二)音樂素材可為原創作品、選用以「創用 CC」授權之音樂 , 或其他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。如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 , 需自行取得著作財 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,並於報名時請一併提供授權書電子檔。 

(三)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皆屬創作者,所有參賽作品皆同意主辦單 位擁有永久使用權。 

(四)為擴大影片宣傳效益,個人或團隊參賽作品自資料作品件起,即視為參賽者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不限次數、不限地域,無償授權主辦機關(包含所屬單位)或承辦單位授權之第三方良善且公益性運 用推廣其作品,包括公開上映、公開演出及公開播件於廣播電視、 平面媒體、網際網路並進行活動宣傳。 

(五)個人或團隊之獲獎作品將授權公開於本局(包含所屬單位)社群平台(如:官方網站、Facebook粉專等)使用。 

(六)憑身分證核對本人後,方可進行領獎;獎牌及禮券將以郵寄方式寄送,並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,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,000元,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;獎金、獎品超過()2萬元者,得獎者須扣繳10%稅額,外籍人士得依規定扣繳 20%稅額,填 寫並提供相關書面文件,若未能配合,主辦單位有保留獎金、獎品發放之權利。 

(七)如有其他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。

聯絡電話:03-3322101分機5909-5911李小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