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婦幼發展局秘書室代賑工1名

  • 上版日期:113-09-03

  • 職稱:代賑工。
  • 名額:1名。
  • 性別:不拘。
  • 工作地: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秘書室。

資格條件:

  • 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、因家庭發生變故或經濟陷於困境,經本府社會工作師(員)評估確有擔任代賑工之需求。
  • 具前項身分者,需年滿16歲以上至65歲以下,應先行試用,倘能勝任方繼續僱用。
  •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尤佳,需具親切服務熱誠。

工作項目

  • 文書處理及收發文作業、接聽電話及臨時交辦事項。

工作待遇

  • 代賑工之工時由用人機關定之,每日不得低於4小時及超過8小時,每月領取之代賑金不得超過基本工資(每月核算工時最多150小時)。
  • 代賑工之代賑金,依勞動部公告每小時基本工資(現行每小時新臺幣183元)計算。
  • 依規定辦理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投保。
  • 代賑工於當年度12月31日仍在職,且工作時數累積500小時以上者,依規定發放工作獎金。

聯絡資訊

  • 公告時間即日起至徵才完畢止,有意者請檢附簡歷表、最高學歷影印本等相關文件逕寄或送至本局秘書室(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),洽詢電話:03-3322101#5905翁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