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:依「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全生命週期作業手冊」第1章1.1節規定辦理。經主辦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,結果為初步可行者,將該結果公開於主辦機關資訊網路,期間不少於10日。
二、為辦理本市婦女館ROT 案,經本局綜合預評結果概述如下:
- 法律面:婦女館公共建設屬「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」第3條第1項第5款「社會及勞工福利設施」,預評初步可行。
- 土地取得面:婦女館土地屬本市公有土地,且執行機關為婦幼發展局,亦屬土地管理機關,預評初步可行
- 市場及財務面:本市婦女館已交由民間經營20年,服務桃園區域民眾,並提供婦女及團體相關優惠。目前已有其他潛在民間廠商探詢,預評初步可行。
三、公告「桃園市婦女館增修建營運移轉(ROT)案公共建設促參預評估檢核表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