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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公車駕駛「新」活力,完訓就業領好薪

  • 上版日期:113-02-01

     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今(1)日上午於市府辦理「113年至114 年桃園市大客車駕駛受訓即就業專案新住民培訓計畫座談會」。市府已於去(112)年底簽署「大客車駕駛受訓即就業專案培訓計畫」MOU,招募新住民朋友投入運輸市場為首要之務。此次座談會除邀集各新住民團體參與,亦邀請交通局、就業職訓服務處針對此計畫詳加說明,特別是新住民額外福利的部分,同時對新住民相關服務權益進行宣導,包含桃園市政府協助新住民洽公設置通譯服務櫃臺、今(113)年度增設南區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等新住民服務措施,使新住民能瞭解及就近取得所需服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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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婦幼發展局局長杜慈容表示,新住民除參與培訓課程習得一技之長之外,執業相關知識與執業前心理準備也相當重要,新住民事務科刻正規劃新住民職場支持輔導課程,作為新住民進入職場前準備,課程規劃包括行車安全、職場人際關係與心理健康等。藉由系列課程,使新住民更快速地融入臺灣職場,同時可於工作中善用多語優勢,提供桃園市民更好的服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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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局長也說,使新住民瞭解受訓期間各項福利、相關職業保障,以及提供額外就業準備與心理調適課程等,讓新住民在成為大客車駕駛的路上不孤單,藉由陪伴、完善的課程規劃,期望能提升新住民參與意願。透過此次座談會邀請各新住民團體共同參與,以期讓更多新住民獲得相關政策及服務措施等資訊,亦可及時釐清疑問,並於座談會溝通及討論需請各新住民團體協助事項,以促進更多新住民人才加入本市公車駕駛行列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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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本計畫新住民受訓資格須與本市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,且獲准在臺灣地區居留之外國人、大陸地區人民、香港或澳門居民,並持有居留證,或者前款之外國人、大陸地區人民、香港或澳門居民,與其配偶離婚或其配偶死亡,而依法規規定得在臺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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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歡迎有興趣參與之新住民朋友,可至本府就業服務處與17處就業服務據點(詳情可至就業職訓服務處或撥打03-3322101分機8014到8018查詢),以及新住民聯合服務中心洽詢(電話:03-333-9885分機34陳小姐),詳細訊息請見本府交通局網站公告資訊:https://reurl.cc/976lba。/001/Upload/183/relpic/18168/1249272/79c5f511-dc6d-4251-8613-fad2f80cc6ec.jp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