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秘書室業務助理2名(P111503,P111504)

  • 上版日期:113-11-21
  • 下版日期:113-12-04

資格條件

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:

1.國內外大學土木、建築、電機、職業安全與衛生等相關學系畢業者。

2.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,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。

 工作項目、工作期程

 (一)工作項目:

1.辦理本局館舍工程及管理相關業務

2.協助本局館舍工程案件進度追蹤及彙整

3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(相關問題請洽03-3322101 #6425 秘書室趙小姐 。)

(二)工作期程:自113年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(如年終考核結果獲續聘者,聘期將至114年12月31日止)。

待遇

37,800元~50,760/月(比照聘用六等280-376薪點)。

工作地點

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(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) 

人員區分

其他人員

 聯絡資訊

1.一律採紙本報名,請寄至或親送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婦幼發展局人事室收,並請於113年12月4日下班前寄(送)達。 

2.請至本局網站/便民服務/檔案下載/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應徵人員簡歷表,下載空白簡歷表並填寫,隨同簡歷表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各1份(如為國外學歷或文件,須檢附中譯本及經駐外單位驗證文件),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(封面請註明應徵「秘書室業務助理(P111503 P111504),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。

3.經初審合格者,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,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,錄取正取2名,備取4名候用,候用期限3個月;該期間有等級薪點相同、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。

4.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。本職缺徵才公告屆期如未有足額人員應聘,將再延長公告。

5.聯絡電話:03-3322101分機5912 吳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