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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辦理托嬰中心疑似虐待或不當對待案件處理原則及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辦理托嬰中心疑似虐待或不當對待案件處理流程

  • 聯絡人電話:03-3322101*6427或6424

本原則及處理流程自即日起適用,內容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告為準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