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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脊髓性肌肉萎縮症篩檢補助計畫

  • 發布單位:健康管理科

脊髓性肌肉萎縮症篩檢補助計畫  💕 

⭐計畫期程:113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或經費用罄為止 

⭐補助對象: 本人或配偶設籍桃園市,符合以下條件,終身補助一次 

  1. 懷孕婦女
  2. 婚後孕前之女性
  3. 配偶為脊髓性肌肉萎縮症檢驗帶因者
  4. 父母其中一方設籍本市之新生兒

 ⭐補助經費: 

  1. 成人:補助新臺幣 1,000 元
  2. 新生兒:補助新臺幣 300 元

⭐實施機構: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脊髓性肌肉萎縮症篩檢補助計畫合約院所

⭐補助方式:補助對象至本市合約醫療院所接受脊髓性肌肉萎縮症篩檢 並提出申請,於繳費時減免補助費用 

⭐需檢附申請文件如下: 

成人 

  1. 切結書暨同意書(附件 1) 
  2.  申請人身分證(正反面,如本人未設籍本市,請另提供配偶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)

新生兒 

  1. 切結書暨同意書(附件 2) 
  2. 父母身分證(正反面)
  3. 新生兒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或出生證明(三擇一)

💡注:新生兒(出生一個月內篩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