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113年脊髓性肌肉萎縮症篩檢補助計畫

  • 發布單位:健康管理科

脊髓性肌肉萎縮症篩檢補助計畫  💕 

⭐計畫期程:計畫公告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或經費用罄為止 

⭐補助對象: 本人或配偶設籍桃園市,符合以下條件,終身補助一次 

  1. 尚未生育第 1 胎孕婦
  2. 經前補助對象檢驗為帶因之配偶
  3. 父母其中一方設籍本市具中低收或低收入家庭之新生兒

 ⭐補助經費: 

  1. 孕婦/配偶:補助新臺幣 1,000 元
  2. 中低收/低收入家庭之新生兒:補助新臺幣 300 元

⭐實施機構: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脊髓性肌肉萎縮症篩檢補助計畫合約院所

⭐補助方式:補助對象至本市合約醫療院所接受脊髓性肌肉萎縮症篩檢 並提出申請,於繳費時減免補助費用 

⭐需檢附申請文件如下: 

  1. 申請人身分證(正反面)
  2.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(6個月內,不省略記事)
  3. 中低收或低收入戶證明文件 
  4. 切結書暨同意書(附件 1) 

💡注:新生兒(出生一個月內篩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