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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新住民友善社區遴選

  • 上版日期:113-03-01
  • 下版日期:113-09-30

●新住民友善社區遴選

透過辦理表揚計畫,鼓勵本市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、里辦公處等單位,及依法設立(備)案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,持續推動新住民友善服務措施,營造新住民家庭友善生活環境,並獎勵及支持新住民持續投入各項社會服務工作,喚起社會大眾對新住民各項權益及服務之重視,打造多元文化友善社會。


●表揚遴選標準及內容:

1.推動多元文化宣導

2.提供新住民具體服務措施

3.強化網絡資源連結

4.提供多國語言文宣資訊

5.鼓勵新住民參與決策機制

6.積極培力新住民

7.提升新住民社會參與機會

8.其他友善創新作為或特色服務


●參與單位:

(一)本市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、里辦公處等單位。

(二)本市或中央機關依法設立(備)案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。


●參加遴選應備文件:(一式6份,彩色列印裝訂成冊)

1.新住民友善社區報名表。

2.資料蒐集聲明暨接受評核及肖像權、著作權使用同意書(親筆簽名紙本)。

3.執行成果報告(依單位勾選之友善指標達成情形撰寫成果說明,每項至少50字,且每項至少提供5張成果照片)。

4.立案相關文件(如立案證書影本、負責人當選證書影本、法人登記證書影本、組織章程)。

5.其他佐證文件。


●報名方式:

參選單位應於當年度9月20日(如遇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)前,免備文逕送相關執行成果及佐證資料等(一式6份,彩色列印裝訂成冊),逕送至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新住民事務科(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135號,並請電話確認03-3330025),另將執行成果及佐證資料等成冊資料電子檔案(PDF檔,需與紙本相同,檔名設為:參選社區名稱)以電郵傳送至ty.new.immigrants@gmail.com,抬頭請註記:參加新住民友善社區遴選。(紙本資料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;紙本及電子檔資料均完備後,視為送件成功)。


●獲獎通知方式:

新住民友善社區獲選後,於當年度10月20日(如遇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)前以電子郵件通知受獎單位,並於接到通知5日內,將附件-得獎感言之電子檔案(word檔)及清晰橫式照片3張(jpg檔,檔案大小盡可能高於300KB或以原始相片檔案為優先),以電郵方式傳送至ty.new.immigrants@gmail.com(抬頭請註記:○○新住民友善社區得獎感言)逾期將視為放棄獲選。


●獎勵方式:受獎人經評定後,由主辦機關以電郵方式通知受獎者及推薦單位;並擇日辦理公開表揚活動 (地點、時間另定),頒發新住民友善社區獎座及專案補助辦理新住民活動方案新臺幣5萬元。